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0-058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
区1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普通股股东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8,845,2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8,845,2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7.501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7.501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王奕翔先生、王苒先生、顾凯先生、马永义
先生、王瑛女士、李艳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苗文杰先生、孙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施莲莉女士、廖通逵先
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78,775,812 99.9119 69,399 0.0881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78,772,582 99.9078 72,629 0.0922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78,772,592 99.9078 72,619 0.0922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78,772,592 99.9078 72,619 0.0922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78,775,812 99.9119 69,399 0.0881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78,833,639 99.9853 11,572 0.0147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聘任致同 13,63 99.4934 69,39 0.5066 0 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1,594 9
(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 13,62 99.4698 72,62 0.5302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 8,364 9
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 13,62 99.4699 72,61 0.5301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 8,374 9
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 13,62 99.4699 72,61 0.5301 0 0.0000
大会授权董事 8,374 9
会办理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5 关于使用部分 13,63 99.4934 69,39 0.5066 0 0.0000
超募资金用于 1,594 9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前五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文新祥、姜圣扬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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