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刚泰:关于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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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20-115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2740号),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21日,你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条件,应当予以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将自12月22日开市起停牌,本所将在此后的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截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仍存在尚未解决的违规担保余额20.45亿元。公司、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应该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高度重视违规担保的化解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于2020年年报披露前予以化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8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退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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