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我们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对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所做的努力表示肯定,公司出具的《关于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年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我们对该专项说明无异议。同时我们也建议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子公司管理沟通和控制,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高允斌 刘杰 罗实劲
    
    2020年12月19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常宝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