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医药: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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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89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议案1-11,15-17,19)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包中海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46,320,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69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0,170,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59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 2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150,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5%;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2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504,2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张诚律师、王舍惟尔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314,4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498,2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418,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418,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汪路平、林昌斌、钱木水、袁炳荣、陈志浩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7,990,144股,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87,903,9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0%;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4,421,7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3%;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418,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8%。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418,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418,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418,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19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418,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418,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418,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314,4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418,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418,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418,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234,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418,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张诚律师、王舍惟尔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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