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0-079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杭萧钢构与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并在此基础上共同投资钢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并在此基础上共同投资钢构公司,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共同投资钢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5%。
相关事项详见2020-080杭萧钢构关于与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基于战略合作,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近日,公司与安徽新弘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弘”)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就公司钢结构建筑体系(含钢管束体系)、品牌等在安徽省六安市的合作达成协议,拟在被许可经营区域成立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在被许可经营区域内共同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甲方将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钢结构建筑体系专利技术、品牌等资源许可给合资公司使用,合资公司支付给甲方资源使用费3500万元。在上述合作基础上,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9000万元与安徽新弘共同投资设立前述合资公司,公司持股90%。
相关事项详见2020-081杭萧钢构基于战略合作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之自查报告和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涉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公司自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即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9月)合规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合规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事宜也出具了相应书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之自查报告》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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