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34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证
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富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人
民币15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
期限为准。
2、公司与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富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
融机构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最终以7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业务的议案》。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应收账款。
三、办理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富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是为了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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