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拟聘牛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本次拟聘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拟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三、牛辉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同意聘任牛辉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宋二祥、张新卫、高平均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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