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0-07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7日上午11:00在公司八层822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旨在贯彻落实本激励计划,明确相关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各项内容。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不存在《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符
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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