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通股份”或“公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四通股份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通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6号)核准,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3,336,000股。2020年6月2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5名发行对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136,000股,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拟将于2020年12月2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20,016,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3,336,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6,680,000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320,016,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53,336,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6,680,000股(包括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18,136,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24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5名,解除限售股份为18,136,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20,016,000股的5.67%。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号 数量 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 股数量
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00,000 2.00 6,400,000 0
2 郑灿标 4,800,000 1.50 4,800,000 0
3 郑复花 3,200,000 1.00 3,200,000 0
4 邢映彪 3,200,000 1.00 3,200,000 0
5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 536,000 0.17 536,000 0
有限公司
合计 18,136,000 5.67 18,136,000 0
四、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执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限售股持有人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1、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2、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述承诺之外的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持有人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公司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后,对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2,136,000 -6,936,000 35,200,000
有限售条件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1,200,000 -11,200,00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3,336,000 -18,136,000 35,200,000
无限售条件 A股 266,680,000 18,136,000 284,816,000
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66,680,000 18,136,000 284,816,000
股份总额 320,016,000 0 320,016,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股东承诺;2、四通股份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四通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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