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0年12
    
    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
    
    2020年12月1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第二十一次会
    
    议,应参会董事8名(无关联董事),实际参会董事7名,
    
    杨德明独立董事委托曾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伍竹林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南沙电力
    
    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
    
    项目的决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
    
    8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珠江
    
    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的公告》。
    
    二、《关于通过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展国际绿
    
    证合作的决议(关联交易)》(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
    
    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能源公司”)作为公司绿色电力开发建设的平台,负
    
    责投资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充电桩等清洁能源项目。为进
    
    一步扩大新能源业务范围,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新能源公
    
    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
    
    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碳所”)
    
    开展国际绿证合作。新能源公司指定广碳所为国际绿证注册
    
    登记系统唯一项目注册人,确保选定的可再生能源电站在
    
    2021年并网发电总量不低于1.3亿千瓦时,并与广碳所签署
    
    相关合同。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
    
    日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十二月十七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州发展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