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证券代码:6009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凯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61室-54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35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一致行动人:王建华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金石矿业广场A座9层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中比例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8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9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与比例........9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9
三、本次权益变动目标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10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1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4
一、备查文件..........................................................................................................14
二、查阅地点..........................................................................................................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 指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 指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赤峰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嘉兴凯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凯铖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凯铖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赵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美光持有的赤峰黄金89,644,463股股份(占当前总股本
的5.39%)。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嘉兴凯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JF6Q52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伟)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6日
合伙期限:2020年11月16日至2027年11月15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
161室-54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35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购出资
100 万元,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出资
100,000万元,王建华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出资100,000万元。
二、嘉兴凯铖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099391186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5月07日
营业期限:2014-05-07至2034-05-06
住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号办公楼1303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35层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服
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李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 否
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四、嘉兴凯铖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 王建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7072119560216****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通讯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金石矿业广场A座9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 否
地区永久居留权
王建华直接持有赤峰黄金无限售流通股 98,170,771 股,并认购嘉兴凯铖49.9750%的出资份额,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兴凯铖与王建华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嘉兴凯铖与王建华之间不存在任何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双方未签署任何有关一致行动关系的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嘉兴凯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赤峰黄金未来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信心,经友好协商,受让赵美光先生所持部分赤峰黄金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其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与比例
2020年12月16日,赵美光与嘉兴凯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赵美光拟向嘉兴凯铖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9,644,4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9%。
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兴凯铖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170,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兴凯铖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644,463股,占总股本的5.39%,因王建华先生认购嘉兴凯铖49.9750%的出资份额,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兴凯铖与王建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7,815,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王建华 98,170,771 5.90% 0 0.00% 98,170,771 5.90%
嘉兴凯铖 0 0.00% 89,644,463 5.39% 89,644,463 5.39%
合计 98,170,771 5.90% 89,644,463 5.39% 187,815,234 11.29%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当事人
转让方:赵美光(甲方)
受让方:嘉兴凯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
2、标的股份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赤峰黄金89,644,46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赤峰黄金总股本的 5.3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标的股份。
3、标的股份转让价格
经双方协商同意,确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20元(以下简称“每股价格”),该价格为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之日前一个交易日赤峰黄金股票收盘价格的100% 。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转让款按转让股份数乘以每股价格确定,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亿肆仟壹佰捌拾捌万肆仟柒佰陆拾叁元陆角(小写:¥1,541,884,763.6元)(以下简称“转让总价”)。
4、支付安排
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亿肆仟壹佰捌拾捌万肆仟柒佰陆拾叁元陆角,分二期支付。
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转让总价的50%,即人民币柒亿柒仟零玖拾肆万贰仟叁佰捌拾壹元捌角(小写:¥770,942,381.8元)。乙方应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乙方豁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或者分次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
(1)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已经签署并生效;
(2)本次交易已经通过所需的内外部审批手续和/或决议流程;
(3)甲方在本协议中的保证及承诺持续满足并有效,不存在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情况;
(4)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情形。
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转让总价的50%。甲方在本协议中的保证及承诺持续满足并有效,不存在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乙方应于本次交易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5、签署及生效时间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0年12月16日签署,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目标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亦未设定其他权利,交易各方之间亦不存在收购价款以外的其他补偿安排。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
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0年11月16日,王建华与赵美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王建华受让赵美光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8,170,7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0%),并于2020年11月24日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除上述协议转让及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赵美光与嘉兴凯铖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证券法律部,供投资者查阅,具体地址如下: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学院北路金石矿业广场A座9层
联系人:周新兵、董淑宝
电话:0476-8283822
传真:0476-82830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凯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李伟
一致行动人:
王建华
2020年12月1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 上市公司所在地 赤峰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赤峰黄金 股票代码 600988
嘉兴凯铖投资合伙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
161室-54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98,170,771股 持股比例:5.90%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数量:89,644,463股 变动比例:5.39%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187,815,234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1.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 是 □ 否 √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凯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李伟
一致行动人:
王建华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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