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盛业武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姜向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广胜先生为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陈光高先生为总工程师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上述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广胜先生、盛业武先生、姜向东先生、朱晓星先生、李广文先生、梁晓明先生、陈光高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毛庆传 汪昌云 辜明安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本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毛庆传 汪昌云 辜明安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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