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0-065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昆山斯沃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斯沃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德迈科电气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昆山斯沃普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昆山斯沃普提供财务资助,年利率为5%,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资助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昆山斯沃普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经审计)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予以批准提供,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与被资助对象签署相关协议。
4、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山斯沃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1Q1QXH8C
3、成立日期:2017年8月7日
4、公司住所:昆山市张浦镇建德路405号
5、法定代表人:黄建中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电动汽车自动化换电站、交直流充电桩、智能电池模组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安装、运营、咨询、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互联网平台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大数据平台建设、技术开发、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和服务;新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物流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生产线设计、研发、制造、系统集成及服务;从事电子电气、机电设备产品的销售、机电安装工程和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昆山斯沃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德迈科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苏州德迈科电气有限公司 440.00 44.00%
武汉蔚来能源有限公司 435.00 43.50%
范方祝 125.00 12.50%
合计 1,000.00 100.00%
注:苏州德迈科与斯沃普时任董事、总经理范方祝先生于2018年9月18日签署了《关于昆山斯沃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昆山斯沃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之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范方祝先生将其受让的 12.50%股份的投票权委托给苏州德迈科全权行使,苏州德迈科同意接受范方祝先生的委托。该部分受托股份的投票权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之日止。前述协议生效后,苏州德迈科持有昆山斯沃普 44.00%的表决权,并通过与范方祝先生签署的《关于昆山斯沃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之投票权委托协议》持有其12.50%的表决权,合计持有56.50%的表决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774,230.77 26,789,454.29
负债总额 25,430,505.34 23,497,356.79
净资产 6,343,725.43 3,292,097.50
2019年度(经审计) 2020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923,761.30 4,749,115.09
营业利润 -3,929,125.23 -3,332,065.88
利润总额 -3,929,125.23 -2,982,065.88
净利润 -3,918,717.99 -3,051,627.93
昆山斯沃普经营情况稳定,资信记录良好。截止2019年底,公司未发生对昆山斯沃普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10、其他少数股东情况:昆山斯沃普的其他两名股东范方祝先生、武汉蔚来能源有限公司同意本次借款事项,其因个人财力有限或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三、本次财务资助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昆山斯沃普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及其股东苏州德迈科对其在经营、资金、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资助对象现金流向的能力,能够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的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的审核意见
1、昆山斯沃普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此次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昆山斯沃普的稳健经营发展。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及资金的按期偿还。
2、昆山斯沃普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及其股东苏州德迈科对其在经营、资金、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资助对象现金流向的能力,能够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的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经营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昆山斯沃普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此次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昆山斯沃普的稳健经营发展。
2、昆山斯沃普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及其股东苏州德迈科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资助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能够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3、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收取相应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1、昆山斯沃普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及其股东苏州德迈科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资助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能够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2、公司本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斯沃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收取相应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万元,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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