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出具安慰函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作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出具安慰函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公司向下属子公司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出具安慰函,有利于保证其有足够的资金继续开展业务,满足其持续运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向下属子公司出具安慰函,相关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
傅继军 郑元武 马朝松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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