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拟与阜新鼎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宏实业”)签订《借款协议》,借款不超过3,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因鼎宏实业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对本次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耿慧敏:_______ 郑云瑞:_______ 季学武: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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