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8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转股代码:191033 转股简称:利群转股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概要: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根据江苏省南通市拆迁补偿相关
政策规定,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南通市小海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南通
市小海街道非住宅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合同》,就公司位于南通市开发区
通富北路55号的土地区域内的财产搬迁进行补偿,补偿总价共计人民
币106,000,000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2020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本次拆迁补偿概述
1、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根据江苏省南通市拆迁补偿相关政策规定,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南通市小海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南通市小海街道非住宅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合同》,就公司位于南通市开发区通富北路55号的土地区域内的财产搬迁进行补偿,补偿总价共计人民币106,000,000元。
2、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南通市小海街道办事处。
交易对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本次拆迁补偿涉及资产的基本情况
1、此次搬迁财产位于南通市开发区通富北路55号。土地证载面积40001.77平方米,土地证号为通开国用(2009)第0302005号;房屋建筑物面积为29682.41平方米,房权证号为32024263号、32026219号。
2、上述土地使用者和房屋所有权人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通市小海街道办事处(甲方)与公司下属子公司(乙方)签订了《南通市小海街道非住宅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合同》,协议主要条款为:
1、补偿方式:双方协商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甲方不提供土地或房屋安置,如搬迁区域为乙方全部区域,乙方需自行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如搬迁区域为乙方部分区域,乙方需自行妥善安排生产经营。
2、补偿金额:根据南通市拆迁补偿政策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商定补偿总价计人民币106,000,000元,包含了搬迁区域内的全部不动产(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可移动或搬迁的动产(如设备设施等)、可移动动产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补偿、绿化补偿、其他补偿费等。
3、房屋交付及补偿费支付方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款(补偿对价的80%)计人民币84,800,000元整;
双方约定乙方在领取首付补偿款的同时,需将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注消完毕;
在乙方交付搬迁区域内的被搬迁房屋(含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不可搬迁设备设施装修等)并依甲方要求对已领取的搬迁区域部分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进行处分(如注销)后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1,200,000元整。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搬迁补偿涉及资产是公司位于南通市开发区的物流园区,随着公司位于淮安市的华东区供应链及物流总部正式启用,南通物流园区仓储配送功能均已转至淮安,此次搬迁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搬迁补偿预计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有利影响,公司后续在收到搬迁补偿款后将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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