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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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20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管考核结果及运用方案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高管考核结果及运用方案进行了认真核
    
    查,认为公司高管团队2019年度的考核结果和运用方案较为合理,
    
    薪酬的确定与公司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挂钩,也兼顾对高管人员诚
    
    信责任、勤勉尽职等方面的道德评价,体现了对高管人员的激励
    
    与约束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高
    
    管考核结果及运用方案。
    
    二、关于兑现2019年度长效激励奖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长效激励奖金的计提条件已经达成,
    
    奖金的兑现符合《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效激
    
    励约束方案》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兑现2019年度长效激励奖金。
    
    (本页无正文,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袁鸿昌 梅永红 李青原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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