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29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65家(含H股),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树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曾为长春高新、长春经开、顺发恒业、金叶珠宝(金洲慈航)、领先科技、长百集团等主审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征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曾为金洲慈航、江西风尚、吉林神华等主审会计师。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安排合伙人冯发明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万元,合计人民币48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合计人民币4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2019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