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月17日,公司完成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工作,向15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877万股,公司总股本由489,893,378股增加至498,663,378股。2020年5月25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98,663,37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8,663,378股增加至598,396,05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进行授予,共计授予117.6万股,拟回购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36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份授予及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98,396,053股增加至599,212,053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同时,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89,893,378元。 599,212,053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489,893,378股,全部为普通股。 599,212,053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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