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9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订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蓝天”)于近日承接了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中天精品钢原料场EP项目、中天精品钢煤场工程EP项目及中天项目炼铁EPC CT20-110项目的重大订单,订单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423.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业主方 交易对手方 项目名称 主要产品 含税总价 预计交付日期
号 (万元)
1 中冶赛迪上 中天精品钢原料 胶带机等 6,411.28 2021年3月15
海工程技术 场EP项目 日至2021年5
2 中天钢铁集 有限公司 中天精品钢煤场 胶带机等 2,661.55 月15日陆续交
团(南通) 工程EP项目 货完成
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
3 中冶赛迪装 中 天项 目炼 铁 胶带机等 2,351.08 日至2021年7
备有限公司 EPC CT20-110 月31日陆续交
货完成
合计 11,423.91 —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一
公司名称:中冶赛迪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赛迪工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6693738886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宇
注册地址:宝山区双城路803弄1号6层
经营范围:从事建设项目工程技术设计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及设备成套;在冶金科技领域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销售;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件编制;金属材料、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冶赛迪工程40%的股权,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冶赛迪工程60%的股权。
中冶赛迪集团为中国五矿集团所属中冶集团的核心子公司。其在海内外设立了20余家子公司,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拥有4000余名员工,工程技术人员占80%。中冶赛迪为中国钢铁工程技术的开拓者和领军企业。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蓝天与中冶赛迪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铜陵蓝天上一会计年度(2019年度)与中治赛迪工程类似业务订单合计为8.88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同类业务订单总金额的0.01%。中冶赛迪工程实力雄厚,信用优良,本公司认为其交易履约风险较小。
(二)交易对手方二
公司名称:中冶赛迪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赛迪装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787457556K
成立日期:2006年4月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牛强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重型机械及成套设备、冶金成套设备、通用机械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电子自动控制设备、液压润滑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安装、销售;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冶赛迪装备46.08%的股权,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1.67%的股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蓝天与中冶赛迪装备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铜陵蓝天上一会计年度(2019年度)与中治赛迪装备类似业务订单合计为1,758.64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同类业务订单总金额的1.59%。中冶赛迪装备实力雄厚,信用优良,本公司认为其交易履约风险较小。
三、采购订单的主要内容
(一)《设备/材料定作承揽和技术服务采购订单》一
项目名称:中天精品钢原料场EP项目
项目业主: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定作人:中冶赛迪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承揽人: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供货范围
1.1承揽人同意向定作人提供如下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序号 供货内容 含税总价(万元) 交货日期
1 胶带机等 6,411.2767 2021年3月15日-5月15日陆续交货完成
1.2为向定作人提供合格的满足本工程正常运行所需的产品,承揽人还应向定作人及时提供所有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揽人根据《技术协议》和本合同规定负责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和调试指导、试车、性能考核和验收、质保期内问题处理和技术服务。
2、交货方式
2.1除另有约定外,本采购订单下的产品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
2.2承揽人应在2021年3月15日-5月15日陆续交货完成。
3、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总价为人民币6,411.2767万元。本合同价格是含税固定价,不受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
4、价款支付
经双方确认,定作人采取银行现金转账方式向承揽人支付合同价格。在满足本采购订单相关约定和如下约定条件45日内,定作人按如下比例支付合同价款:
支付款项 比例 支付条件
预付款 10% 合同生效后提供:1)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有效、完整、合格的设计资料
及图纸;2)设备制造进度表或排产计划,配套件分包及生产计划;3)应
提供的其它有效文件(如检验大纲等);4)提交10%的收据(盖财务章)。
进度款 20% 1)提供外购件合同复印件(不含价)、原材料到厂证明资料(入库记录、材
质报告、照片等);2)提交20%收据(盖财务章)。
提货款 20% 1)全部设备出场检验合格,具备发货条件;2)提交20%收据(盖财务章)。
1)发运清单、装箱清单已于发运前传真现场;2)全部设备、备件及随箱
到货款 20% 资料抵达工程施工现场;3)投标人到现场开箱验收,货物质量合格、数
量符合、资料齐全(凭双方签字确认的开箱检验单和资料签收单支付);
4)提交累计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提交20%收据(盖财务章)。
投产款 20% 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提交累计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提交20%
收据(盖财务章);
质保金 10% 1)质量保证期满,完全履行质保义务,无任何存续的索赔事件。2)提交
10%的收据(盖财务章)。
5、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二)《设备/材料定作承揽和技术服务采购订单》二
项目名称:中天精品钢煤场工程EP项目
项目业主: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定作人:中冶赛迪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承揽人: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供货范围
1.1承揽人同意向定作人提供如下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序号 供货内容 含税总价(万元) 交货日期
1 胶带机等 2,661.5502 2021年3月15日-5月15日陆续交货完成
1.2为向定作人提供合格的满足本工程正常运行所需的产品,承揽人还应向定作人及时提供所有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揽人根据《技术协议》和本合同规定负责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和调试指导、试车、性能考核和验收、质保期内问题处理和技术服务。
2、交货方式
2.1除另有约定外,本采购订单下的产品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
2.2承揽人应在2021年3月15日-5月15日陆续交货完成。
3、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总价为人民币2,661.5502万元。本合同价格是含税固定价,不受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
4、价款支付
经双方确认,定作人采取银行现金转账方式向承揽人支付合同价格。在满足本采购订单相关约定和如下约定条件45日内,定作人按如下比例支付合同价款:
支付款项 比例 支付条件
合同生效后提供:1)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有效、完整、合格的设计资料
预付款 10% 及图纸;2)设备制造进度表或排产计划,配套件分包及生产计划;3)应
提供的其它有效文件(如检验大纲等);4)提交10%的收据(盖财务章)。
进度款 20% 1)提供外购件合同复印件(不含价)、原材料到厂证明资料(入库记录、材
质报告、照片等);2)提交20%收据(盖财务章)。
提货款 20% 1)全部设备出场检验合格,具备发货条件;2)提交20%收据(盖财务章)。
1)发运清单、装箱清单已于发运前传真现场;2)全部设备、备件及随箱
到货款 20% 资料抵达工程施工现场;3)投标人到现场开箱验收,货物质量合格、数
量符合、资料齐全(凭双方签字确认的开箱检验单和资料签收单支付);
4)提交累计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提交20%收据(盖财务章)。
投产款 20% 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提交累计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提交20%
收据(盖财务章);
质保金 10% 1)质量保证期满,完全履行质保义务,无任何存续的索赔事件。2)提交
10%的收据(盖财务章)。
5、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三)《设备/材料定作承揽和技术服务采购订单》三
项目名称:中天项目炼铁EPC CT20-110
项目业主: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定作人:中冶赛迪装备有限公司
承揽人: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
1.1承揽人同意向定作人提供如下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序号 供货内容 含税总价(万元) 交货日期
1 胶带机等 2,351.0834 2021年3月15日-7月31日陆续交货完成
1.2为向定作人提供合格的满足本工程正常运行所需的产品,承揽人还应向定作人及时提供所有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揽人根据《技术协议》和本合同规定负责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和调试指导、试车、性能考核和验收、质保期内问题处理和技术服务。
2、交货方式
2.1除另有约定外,本采购订单下的产品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
2.2承揽人应在2021年3月15日-7月31日陆续交货完成。
3、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总价为人民币2,351.0834万元。本合同价格是含税固定价,不受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
4、价款支付
经双方确认,定作人采取银行现金转账方式向承揽人支付合同价格。在满足本采购订单相关约定和如下约定条件45日内,定作人按如下比例支付合同价款:
支付款项 比例 支付条件
合同生效后提供:1)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有效、完整、合格的设计资料
预付款 10% 及图纸;2)设备制造进度表或排产计划,配套件分包及生产计划;3)应
提供的其它有效文件(如检验大纲等);4)提交10%的收据(盖财务章)。
进度款 20% 1)提供外购件合同复印件(不含价)、原材料到厂证明资料(入库记录、材
质报告、照片等);2)提交20%收据(盖财务章)。
提货款 20% 1)全部设备出场检验合格,具备发货条件;2)提交20%收据(盖财务章)。
1)发运清单、装箱清单已于发运前传真现场;2)全部设备、备件及随箱
到货款 20% 资料抵达工程施工现场;3)投标人到现场开箱验收,货物质量合格、数
量符合、资料齐全(凭双方签字确认的开箱检验单和资料签收单支付);
4)提交累计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提交20%收据(盖财务章)。
投产款 5% 1)本工程3号高炉竣工验收合格;2)提交累计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提交5%收据(盖财务章);
投产款 5% 1)本工程1号高炉竣工验收合格;2)提交5%收据(盖财务章);
投产款 10% 1)本工程2号高炉竣工验收合格;2)提交10%收据(盖财务章);
质保金 2.5% 1)3号高炉质量保证期满,完全履行质保义务,无任何存续的索赔事件。
2)提交2.5%的收据(盖财务章)。
质保金 2.5% 1)1号高炉质量保证期满,完全履行质保义务,无任何存续的索赔事件。
2)提交2.5%的收据(盖财务章)。
质保金 5% 1)2号高炉质量保证期满,完全履行质保义务,无任何存续的索赔事件。
2)提交5%的收据(盖财务章)。
5、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9年)营业收入的3.20%,预计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因项目合同执行存在一定的周期,项目采购成本会受市场影响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从而影响项目利润存在一定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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