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0-194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莉女士召集,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莉女士主持,采取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以举手表决和传真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和传真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经查询,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华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资信状况良好;经查阅长荣华鑫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报表及其项目情况,我们认为长荣华鑫财务状况良好,各项目运营正常,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长荣华鑫以其名下全部设备(含融资租赁设备)所有权(包括残值的收益权)为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以租赁设备所得的全部租金收益及其他收入提供保证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向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的2,0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2,500万美元;为长荣华鑫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600万美元的衍生品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600万美元。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担保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6)。
此项议案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有关议案。有关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97)。
此项议案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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