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2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
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2,631,29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2,631,2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8.784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8.784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文俊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文静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7,481,853 99.9132 23,867 0.0868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7,481,853 99.9132 23,867 0.0868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7,481,853 99.9132 23,867 0.0868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2,607,432 99.9440 23,867 0.0560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
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2,619,132 99.9714 12,167 0.0286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关于公司<2020年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558,201 99.47 23,867 0.5209 0 0.0000
(草案)>及其摘要的 91
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558,201 99.47 23,867 0.5209 0 0.0000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91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99.47
3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4,558,201 91 23,867 0.5209 0 0.0000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
5 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 7,702,576 99.84 12,167 0.1578 0 0.0000
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 22
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
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5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2、议案3、议
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本次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文俊、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刚、杨礼中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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