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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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4名。公司独立董事蒋伏心先生、马野青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延龙先生代表决。会议由董事陈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蒋伏心先生因六年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提名丁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子公司领导人员年薪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二级子公司2019年领导人员年薪分配方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出修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0)。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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