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保荐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7 号”《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5,2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24.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5,008,000.00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91,248,188.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核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以及《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后,拟全部用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 投入募集资金
1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 97,100.00 80,415.02
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2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13,649.38 13,649.38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141.67 20,141.67
合计 130,891.05 114,206.0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7,889,748.4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84,993,590.92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135,839.36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截止2020年11月
30日专户存储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 年新增 40 万台智能化高效
份有限公司嵊州33050165654609188888 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526,540,698.30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嵊州1211026129101777777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48,452,892.62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
份有限公司嵊州1211026129178888888 目 110,000,000.00
支行
合计 -- -- 784,993,590.9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2、资金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4、投资品种
为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
5、具体实施方式
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2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通过审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披露文件,查阅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文件、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帅丰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帅丰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5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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