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0-076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第一大股东宁波乐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乐惠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500,000股,股东赖云来持有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16,201股,黄粤宁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05,530
股,宁波乐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乐盈”)持有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股,宁波乐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
波乐利”)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股。其中,股东乐惠控股系公
司控股股东,赖云来系公司董事长,黄粤宁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宁波乐盈、
宁波乐利为公司员工的持股平台。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第一大股东乐惠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4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股东赖云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7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股东黄粤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7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股东宁波乐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2,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5%;股东宁波乐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09,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5%。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乐惠控股、赖云来、黄粤宁、宁波乐盈、宁波乐利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乐惠控股 5%以上第一大股东 17,500,000 23.49% IPO前取得:17,500,000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IPO前取得:9,025,401股
赖云来 9,416,201 12.64%
人员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90,800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IPO前取得:9,025,400股
黄粤宁 9,405,530 12.63%
人员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80,130股
宁波乐盈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000,000 6.71% IPO前取得:5,000,000股
宁波乐利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000,000 6.71% IPO前取得:5,0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赖云来 9,416,201 12.64% 赖云来与黄粤宁之间为协议一致行动人关系
黄粤宁 9,405,530 12.63% 赖云来与黄粤宁之间为协议一致行动人关系
赖云来是宁波乐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执行董
第一组 乐惠控股 17,500,000 23.49% 事兼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宁波乐盈 5,000,000 6.71% 黄粤宁是宁波乐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乐利 5,000,000 6.71% 赖云来是宁波乐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计 46,321,731 62.18%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竞价交
股东名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称 持比例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期间
乐 惠 控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1/ 按市场价 IPO 前 及 自 身 资
股 745,000 1.00% 6 ~ 格 其他方式 金 安 排
股 745,000股 2021/7/ 取得 需要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5
745,000股
赖云来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1/ 按市场价 IPO 前 及 个 人 资
372,500 0.50% 6 ~ 格 其他方式 金需求
股 372,500股 2021/7/ 取得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5
372,500股
黄粤宁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1/ 按市场价 IPO 前 及 个 人 资
372,500 0.50% 6 ~ 格 其他方式 金需求
股 372,500股 2021/7/ 取得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5
372,50股
宁 波 乐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1/ 按市场价 IPO 前 及 核 心 员
盈 332,800 0.45% 6 ~ 格 其他方式 工 改 善
股 332,800股 2021/7/ 取得 生 活 品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5 质 资 金
332,800股 需求
宁 波 乐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1/ 按市场价 IPO 前 及 核 心 员
利 409,400 0.55% 6 ~ 格 其他方式 工 改 善
股 409,400股 2021/7/ 取得 生 活 品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5 质 资 金
需求
409,40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无(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乐惠控股、实际控制人赖云来、黄粤宁以及企业股东宁波乐盈、宁波乐利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中,赖云来、黄粤宁作为公司董事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乐惠控股、赖云来、黄粤宁、宁波乐盈和宁波乐利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转让发行人股票遵循以下条件: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12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发行人全部股票数量的25%;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数量的25%。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公告,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控股股东乐惠控股、实际控制人赖云来、黄粤宁和其它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此外,上述各方承诺: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作出新的规定,本人/本企业也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会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乐惠控股、赖云来、黄粤宁、宁波乐盈、宁波乐利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的变化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仅部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本公司及股东乐惠控股、赖云来、黄粤宁、宁波乐利、宁波乐盈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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