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诚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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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任期内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按期按质完成了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637.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决策有效期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被提名人马继勇先生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以及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马继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勇 胡志斌 刘 震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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