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0-084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东方时
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提名丁建安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丁建安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
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丁建安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建安先生简历
丁建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9年,农工民主党党员,法学博士,副教授,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尚未执业)。2004年7月,在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后,赴长春税务学院法学系(现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2006年9月,重返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2009年7月,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同年8月赴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任教;2014年获聘副教授职称;2019年起,兼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
丁建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建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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