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贵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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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2020-089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0)闽05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2020年12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公告了相关事宜。2020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泉州中院送达的指定管理人相关的(2020)闽05破26号《决定书》和(2020)闽05破26号《公告》,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法院《决定书》和《公告》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泉州中院做出的(2020)闽05破26号《决定书》,泉州中院指定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主要由泉州市、晋江市两级政府、中介机构组成)担任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管理模式:公司重整期间将采取管理人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模式。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林律师、陈律师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沟西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债权申报办公室
    
    电话:0595-82011182、0595-85092795
    
    二、法院(2020)闽05破26号《公告》的主要内容
    
    泉州中院根据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12月8日裁定受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应于2021年1月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预重整期间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不再申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2021年1月14日9时30分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网络会议召开具体事宜将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有关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申请执行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执行机构或
    
    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人员应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
    
    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信息披露责任人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在重整期间,信息披露责任人为管理人。
    
    (二)管理人承诺
    
    根据泉州中院(2020)闽05破26号《决定书》以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贵人鸟管理人承诺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
    
    (三)继续营业的申请
    
    公司拟向管理人提交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申请,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员工稳定、继续在现有基础上保持生产经营及其他与重整相关的工作。
    
    四、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2019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3.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报备文件
    
    (一)(2020)闽05破26号《决定书》
    
    (二)(2020)闽05破26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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