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0-066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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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9)募集资金投向
(10)决议有效期
3、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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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听取和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听取和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听取和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听取和审议《关于收购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51%股权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听取和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3、听取和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听取和审议《选举孔玉生等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孔玉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万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许良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2为逐项表决议案;议案1至13需由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对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的股东单独计票。
议案14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谭伟先生和谭克先生。谭伟先生为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谭克先生为副董事长,是公司的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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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谭荣生先生为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的父亲,公司董事长,是公司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之一。因此议案2、3、5、9、10为关联交易,谭荣生先生、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
为关联自然人,需要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同时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副总经理解钟兼任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海林兼任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董事,因此议案11为关联交易,解钟先生和赵海林先生为关联自然人,需要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同时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所有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议案1至12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1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提案2《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需逐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
2.09 √募集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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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决议有效期 √
3.00 提案3《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提案4《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提案5《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 √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提案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00 提案7《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提案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00 提案9《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
案》
10.00 提案10《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00 提案11《关于收购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51%股权并签署 √
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0 提案12《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 √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3.00 提案1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14为等额选举
14.00 提案14《选举孔玉生等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3)人
案》
14.01 选举孔玉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4.02 选举万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4.03 选举许良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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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2月2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或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汉武 吕树栋
电 话:0511-88988598
传 真:0511-88988060
地 址: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
邮编:212132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17。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制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提案14: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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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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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提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
件的议案》
2.00 提案2《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
2.09 √募集资金投向
2.10 决议有效期 √
3.00 提案3《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预案的议案》
4.00 提案4《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提案5《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提案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
报告的议案》
7.00 提案7《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 √
规划的议案》
8.00 提案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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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提案9《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 √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00 提案10《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 √
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11《关于收购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11.00 51%股权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12《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
12.00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
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提案1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
13.00 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案14为等额选举
提案
14.00 提案14《选举孔玉生等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应选人数(3)人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 选举孔玉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
14.02 选举万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
14.03 选举许良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向下打“√”进行表决;累积投票投案请在相应的表决
意向下填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4、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标见上表;决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说明是否授权由
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