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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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0-83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上限为1,67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1%,回购股份下限为8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按回购数量上限1,670万股、回购价格上限9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15.87亿元。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回购报告书》及相关公告。
    
    2020年6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票335,404股,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9)。2020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5),因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95元/股调整为92元/股。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累计回购股份2,642,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6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8.88元/股,支付总金额人民币239,212,237.11元(不含交易费
    
    用)。同时,公司与中金公司签署的衍生品协议获得现金结算收益18,574,263.17
    
    元,从而使得回购的实际成本为83.51元/股。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自2020年6月以来,因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和资本市场改革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股价长期高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2元/股。为有效落实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方案>的议案》,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及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具体办理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5元/股。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的上限外,《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回购报告书》《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上限为1,67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1%,回购股份下限为8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公司目前已回购2,642,034股,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670万股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25元/股测算,回购资金上限不超过20亿元,按回购股份数量下限850万股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25元/股测算,回购资金不超过10亿元。
    
    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股份回购方案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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