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吴城先生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矿业”)拟以支付现金及承担债务方式购买浙江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为本次交易之目的,本公司/本人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已向国城矿业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城矿业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国城矿业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吴城先生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交易对方:
浙江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吴城
实际控制人(签字):
吴城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