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鉴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矿业”)本次拟通过支付现金及承担债务方式购买浙江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实业”)100%股权的行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可能引起国城矿业的股票价格波动,为避免参与人员过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国城矿业、国城实业、五矿信托及国城集团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保密措施及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交易各方及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人范围。
2. 国城矿业分别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国城实业分别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业务约定书、业务合同或《保密协议》。在相关文件中,规定了各方应严格保密相关资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材料,为本次交易目的而向其他合理需要获得保密资料的机构或人员进行披露的除外。国城矿业与交易对方亦签署了保密协议。
3. 国城矿业对交易各方参与商讨人员及各方中介机构参与人员进行了内幕知情人信息登记,并上传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4.国城矿业分别与国城集团、五矿信托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对本次交易的保密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约定。
5. 国城实业可知悉相关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于国城实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未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本次交易的情况。
6. 国城矿业、国城集团、五矿信托、国城实业在本次交易中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披露事宜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不正当的信息泄露的情形。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