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先认可意见
作为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公司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前,我们收到了公司拟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资料,并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审计职责,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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