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0-022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长春市绿园区政府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收到拆迁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64路车库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长绿府发【2019】4号)文件,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吉林省长燃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迎宾路加气站资产进行征收。长春市绿园区政府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吉中磊评报字【2020】第016号)的评估结果,对公司拆迁补偿800.08万元。
根据《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长绿府发【2019】12号)文件,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对公司子公司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液化气储配中心相关资产进行征收。长春市绿园区政府根据《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征收补偿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吉柏睿评报字【2020】第Z015-00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吉港房评字【2019】第200-KSD3号)、《土地征收补偿分户评估报告》(吉保林评报字【2020】第184-3号)的评估结果,对公司拆迁补偿913.09万元。
公司收到上述两项拆迁补偿款共计1,713.17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上述两项拆迁补偿资金全部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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