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7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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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73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73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9月10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一)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量产前的工艺设计成本会全部计入研发费用。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上述会计核算办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以及研发费用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得大额财政补贴。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财政补贴的核定、拨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相关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发行人的经营是否依赖政府补贴,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公司研发和制造连接器模组的能力,分析说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产品是否存在被替代更迭的风险;如日后生产销售高速集成网络连接器模组,是否会对公司现行的
    
    业务模式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具体规划
    
    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多个客户由于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应收账款情况,进一步说明其针对赊销信用政策,在申报期是否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已经得到有效执行;(2)说明对协鑫集团偿债能力的评估以及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电池背板行业的发展趋势、技术迭代、竞争格局等情况,说明主营产品电池背板的未来持续经营预期。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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