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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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提名梁建华先生、万军先生、钟海辉先生、张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熊伟先生、卢伟东先生、曾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我们认为本次提名候选董事的提名程序、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关职务所需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且均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拟定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能充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和调动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薪酬方案的制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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