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现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延伸,进一步整合产业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巩固公司行业地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投资方向。
二、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徐天福先生、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现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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