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目 录
1、 会议议程------------------------------------------------3
2、 会议须知----------------------------------------------4-5
3、 议案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6-9
4、 议案二、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10-1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下午14:30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主持人:杨作军董事长
一、大会介绍
1 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来宾及股东出席情况 主持人
2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董事会秘书
二、会议议案
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三、审议、表决
1 股东现场发言和提问 -
2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主持人
3 股东投票表决、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表决情况,合并现场和 -
网络投票结果
4 宣读表决结果 监票人
5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秘书
6 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
7 与会董事、监事签署相关文件 -
8 宣布会议结束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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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融资融券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
二、凡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大会发言安排不超过1小时。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各股东充分行使发言、表决和质询的权利,各股东应当在大会开始前向大会登记处登记,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明确发言的主题,由大会登记处根据股东提出发言要求的时间先后、发言内容,提交给会议主持人,安排股东发言时间。股东发言,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5分钟。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申请,并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方案,简明扼要。非股东及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六、请与会者在会议中不要大声喧哗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以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七、各项议案均由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方式分别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表决按股东持股数计票,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八、会议期间离场或不参加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九、会议设监票人两名,由本公司监事和股东代表担任。
十、在表决意见栏中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在表决栏中填写投票数;不填、夹写规定以外文字或填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议案一、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宣读《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请各位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临汾农都48.46%股权,公司副总经理戴元仁先生兼任临汾农都董事长、法人代表。临汾农都目前主要负责山西临汾晋南国际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临汾农都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汾市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临汾分行”)申请总金额人民币64,000.00万元额度的贷款,期限为6年,贷款采取抵押和保证组合担保方式,由临汾农都提供位于临汾市尧都区214.44亩商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同时由临汾农都公司各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与农发行临汾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该笔贷款按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陆亿肆仟万元本金的48.46%(计31,014.40万元,大写:叁亿壹仟零壹拾肆万肆仟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五一东路688号(尧都高新区贾得产业园)
4.法定代表人:戴元仁
5.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服务:农产品市场开发、农产品市场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仓储理货(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粮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酒店管理;代理、设计、制作、发布广告、会务服务、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批发、零售:农副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06.98 12,743.34
负债总额 353.94 489.9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53.94 489.90
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财务指标(万元) 2019年年度(经审计) 2020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231.78 -511.81
8.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临汾农都48.46%股权,公司副总经理戴元仁先生兼任临汾农都董事长、法人代表。
临汾农都股权结构如下: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6300.00 48.46%
2 杭州农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880.00 37.54%
3 杭州立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820.00 14%
(有限合伙)
合计 13000.00 100%
三、临汾农都其他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杭州农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立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临汾农都37.54%、14%的股权,上述两方均根据其持股比例对临汾农都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待实际发生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临汾农都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临汾农都的日常运营及晋南国际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项目的开发、建设。加之临汾农都的财务工作接受公司统一管理,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按公司持股比例为临汾农都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陆亿肆仟万元本金的48.46%(计31,014.40万元,大写:叁亿壹仟零壹拾肆万肆仟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行为是为了保障其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宜按照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2,014.4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2.06%,占净资产的28.85%。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议案二、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宣读《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请各位审议。
鉴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1月30日收到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周前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前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职务。
周前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周前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拟提名李少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一)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附件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少军,男,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永嘉县工商局四川区、乌牛工商所所长,副主任科员,温州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温州市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温州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温州菜篮子集团党
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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