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目 录
    
    一、会议须知----------------------------------------------------1
    
    二、会议议程----------------------------------------------------3
    
    三、会议议案----------------------------------------------------5
    
    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5
    
    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望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务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办理签到手续后入场;在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审议议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可提问和发言。
    
    四、全部议案宣读完后,在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过程中股东可以提问和发言。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大会表决时,将不再进行发言。
    
    五、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具有提案资格的股东如需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临时提案,需要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在发言时不得提出新的提案。
    
    六、大会主持人应就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做出回答,或指示有关人员做出答复或者说明,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做出答复。
    
    七、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新平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律师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及代表资格审查结果,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宣读审议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六)主持人宣布表决办法,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计票、监票,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大会决议;
    
    (九)出席会议的董事、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议案:
    
    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发挥山西省能源企业产业集群优势,提髙集中度,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重大突破,省委联合重组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同煤集团”)、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能集团有限公司省属三户煤炭企业,同步整合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和改革后的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于2020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了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晋能控股集团”)。本公司控股股东同煤集团名称已变更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充分反映上市公司战略定位,公司拟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具体如下:
    
    1、公司中文名称由:“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由“DaTong Coal Industry Co.,Ltd ”变更为“JinnengHolding Shanxi Coal Industry Co.,Ltd”;
    
    3、公司证券简称由“大同煤业”变更为“晋控煤业”;证券代码“601001”不变。
    
    同时,公司对章程一并作出修改。原章程第五条“公司注册名称: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aTong Coal Industry Co.,Ltd.”,现改为“公司注册名称: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nneng Holding Shanxi Coal Industry Co.,Ltd”。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涉及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名称、简称和代码的变更。公司已取得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以上议案,请审议。
    
    如无不妥,请批准。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晋控煤业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