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皇台 公告编号:2020-083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2016年、2017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7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3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皇台酒业”变更为“*ST皇台”。
根据2020年4月2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6558号)以及2020年10月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7908号),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9,904.63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821.3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22.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090.3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规定,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10月10起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其他风险警示”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7条的规定,公司满足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且不存在其他应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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