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12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公司六楼会议室,会议时间:上午9:30)。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独立董事李华式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王志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会议由董事长彭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管理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对公司的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公司原管理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综合部(执行办公室、行政、人力资源、贸易、仓储、网络中心等职能)、财务部、审计部、法规部。
现调整为:董事会办公室、综合部(执行办公室、行政、人力资源、仓储、网络中心等职能)、财务部、法规部、审计部、贸易部。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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