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充确认的交易事项符合控股子公司卓海智能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补充确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