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环球”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苏宁环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54号文核准,苏宁环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8,486,055股,发行价格为10.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799,999,992.20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35,673,669.30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5]第056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额
1 天润城十六街区北区(C、D、E组团) 220,487.20 113,567.37
2 天润城十六街区商业综合楼 69,194.20 45,000.00
3 北外滩水城十六街区 120,350.96 95,000.00
4 北外滩水城十八街区 161,564.47 120,000.00
合计 571,596.83 373,567.37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上的支出主要为支付工程款、设计费、技术服务费等费用。经核查大额支出凭证、审批流程、银行流水等原始凭证,募投项目上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189,790.59 万元(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截至2016年1月5日,苏宁环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58,025,293.45元,并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16]第0004号)。
公司于2016年1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8,025,293.4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于2016年1月6日发表了同意意见。
3、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0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2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天润城十六街区商业综合楼项目”终止,变更为新项目“北外滩水城二十街区(滨江雅园)项目”,原募投项目专户内的募集资金45,000.00万元以及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1,579.29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次日的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将全部投入到新项目“北外滩水城二十街区(滨江雅园)项目”。
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情况
2020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2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天润城十六街区北区(C、D、E组团)”、“北外滩水城十六街区”、“北外滩水城十八街区”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93,160.99万元以及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11,748.86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3亿元。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11月2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93,160.99万元,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11,748.86万元,合计104,909.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4日,扣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6,579.29万元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 亿元(含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020年12月4日,苏宁环球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苏宁环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苏宁环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苏宁环球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因此,华泰联合证券对苏宁环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黄飞、卞建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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