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20-056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创信息”)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意向书》。前述股东计划于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费耀平 董事长 13,909,204 8.73%
李杰 董事、总经理 13,706,986 8.60%
李建华 董事、副总经理 12,324,177 7.73%
刘星沙 监事 11,664,377 7.32%
刘应龙 董事、副总经理 7,387,345 4.6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
4、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比例
费耀平 2,000,000 1.25%
李杰 2,000,000 1.25%
李建华 1,800,000 1.13%
刘星沙 1,800,000 1.13%
刘应龙 1,100,000 0.69%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就股份限售事项作出了以下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科创信息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科创信息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
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15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如果本人所持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承诺及时向科创信息申报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交易方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承诺: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公司《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于2016年1月20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于2020年12月5日到期终止,上述五位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意向书》。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