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123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发展,提高公司融资能力,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拟为华映科技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数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担保费率由双方在相关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在不高于市场同类可比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交易。
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上述人民币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依实际担保金额以不超过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同时公司以华映科技及控股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为该笔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在上述人民币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拟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依实际担保金额以不超过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合计持有华映科技695,833,534股股份,占华映科技总股本25.1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喆先生回避表决(林喆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上述股东之关联企业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故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其余10名董事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宿利南
注册资本:763,869.97737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17397615U
股东/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为公司控股股东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指标(经审计)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9,057,915.37
负债总额 6,045,746.36
净资产 3,012,169.00
营业收入 4,218,884.45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华映科技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具体数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金额以不超过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
四、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本年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相关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9,412.61万元以及融资租赁融资本息合计人民币16,209.24万元。
六、 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拓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本次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进行担保事项,未超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额度范围,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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