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0-07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鉴于钢材等主要原材料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波动影响明显,为合理规避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决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热轧卷板、线材、螺纹钢、锌锭等。
2、投资额度: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授权及期限: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本身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3、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4、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决策程序
2020年12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2020年12月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有效地防范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与风险管理策略;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可以有效地防范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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