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0-060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和《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净资产1.23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94家,收费总额2.58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78.1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未有刑事处罚,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八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宏利,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会计师:董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利萍,注册会计师,199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7年成为质控合伙人,在事务所主要负责北京办公室的质量控制工作,同时担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8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8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以往年度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分别为65万元和25.8万元。
同意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和《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资质进行了必要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鉴于以往年度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和《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相关报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和《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合计人民币90.8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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