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股份:独立董事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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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此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系公司为改善产品结构,战略上提升人造板生产竞争力,主动调整布局人造板生产基地需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搬迁改造所致,符合公司中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鸿腾源对不可搬迁设备进行报废处置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依据客观合理,程序合法合规。同意鸿腾源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二、关于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3#、4#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在合作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商业惯例,为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该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正源禧悦酒店有限公司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其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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