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关于控股股东进行分立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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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0—039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分立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2020年9月16日、2020年11月21日分别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存续分立的相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 告 编 号 为 的“2020-025” 、 “2020-035” 、“2020-038”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3日,存续公司德赛集团已与新设公司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创投公司”)签署《股份过户协议》。根据《股份过户协议》,德赛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22.85%股份(合计:47,341,790股)过户给惠创投公司。过户完成后,德赛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45,485,2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95%;惠创投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47,341,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85%。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38575433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惠州市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第23层
    
    法定代表人:姜捷
    
    注册资本:4.9亿元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及销售:手机通讯设备、路由器、集成电路、安防监控设备、传感器、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视觉识别系统产品、高端装备、新材料、LED全彩显示屏、家用电器、数字电视及机顶盒、各类数字音视频编解码系统及设备、平板显示系统软件、节能环保产品、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受让方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5KFP50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惠州市下埔路24号投资管理大厦第十层
    
    法定代表人:梁伟华
    
    注册资本:5.1亿元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及销售:手机通讯设备、路由器、集成电路、安防监控设备、传感器、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视觉识别系统产品、高端装备、新材料、LED全彩显示屏、家用电器、数字电视及机顶盒、各类数字音视频编解码系统及设备、平板显示系统软件、节能环保产品、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分立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分立前,德赛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92,827,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80%,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分立后,德赛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45,485,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95%;惠创投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47,341,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85%。
    
    本次分立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发生变化。
    
    三、股份过户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相关方
    
    甲方:德赛集团
    
    乙方:惠创投公司
    
    标的公司一:本公司
    
    标的公司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股份过户数量、价款安排
    
    1.1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一的22.85%股份(合计:47,341,790股)过户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持有的前述标的公司股份,本次过户不涉及支付价款。
    
    1.2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二的29.73%股份(合计:163,518,750股)过户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持有的前述标的公司股份,本次过户不涉及支付价款。
    
    2、股份交割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于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共同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的全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已获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2、本次股份过户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
    
    3、本次股份过户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德赛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惠创投公司出具的《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德赛集团和惠创投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实施进展情况按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德赛集团和惠创投公司上述事项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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