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更名公告
2020年4月3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及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829号”文,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其中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剩余数量自同意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完成。
由于本期债券为2020年发行的第二期债券,根据公司债券命名规则,本期债券更名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0高铁02”。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主承销协议》以及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复文件等。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更名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更名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更名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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